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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开展案例式教学活动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7日

  为丰富课堂教学形式,市委党校根据教学安排,分别在秋季学期暨第56期县级干部班、第18期中青班开展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结构化研讨等多样式教学方式,9月22日,在行政学法学教研室主持下,邀请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锋开展了一堂“以案说法”——案例式教学活动。


  在李锋对前期案件进行回顾后,第56期县干班学员开始分组讨论,各组学员代表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搜集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围绕案件涉及的两大问题各抒己见。随后,教学助手对各发言代表的发言要点做简单的归纳梳理。



  课上,李锋表示,“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法规需要行政机关执行和实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重要职责需要行政机关承担。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的重要举措,行政机关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不断促进公信力的提升,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大局建设,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最后,行政学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王春梅分别从坚持依法行政、重视行政案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方面对案例作了系统、详实的阐释。


  本次案例教学受到县干班的普遍认可,学员一致表示,此次教学形式新颖,实践性强,有助于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使大家对党员干部如何依法行政有了更为清晰、专业的理解。


  今后,市委党校根据教学安排,将加入更多教学元素、丰富课堂形式,以学促思、学以致用。(行政学法学教研室 曹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