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组织主体班学员开展警示教育
在“五一”来临前夕,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校风学风建设,4月28日上午,市委党校组织2023年度春季学期县干班、乡镇班全体学员开展警示教育。
会上,副校长、教授王芳通报了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青海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件,传达了廉洁过节提醒。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提醒全体学员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守纪法红线,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风校风。(校机关纪委 刘燕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