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大党章的新内容 新要求
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大党章的新内容 新要求
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一)
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二)
12月26日下午, 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在市委党校礼堂内隆重举行。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胡建中作了题为《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大党章的新内容 新要求》的重要报告,强调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党章的重要地位和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
报告指出,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科学发展观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写入党章,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党章,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党章,把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写入党章,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调动全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报告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朝气蓬勃地带领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