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从树立正确权责观做起
全面从严治党从树立正确权责观做起
◆ 郝 焕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总结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就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全会强调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作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必须从树立正确的权责观做起。
树立正确权责观,要求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寄托了人民殷切的希望,是一份责任和重托,因此领导干部必然要担负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犹如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统一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担负多大的责任。有权无责,必将导致权力的异化,也是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广大领导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不断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树立正确的权责观,正确看待权力和责任的关系,把对党和对人民负责有机统一起来,正确掌握和行使权力,做到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绩为民创。
树立正确权责观,要求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必须做到“用权必担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责任与担当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古有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近代有周总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吉鸿昌“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今有杨善洲“常思民生不懈怠,绿水青山立口碑”,这都是对华夏儿女的责任与担当。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广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按习总书记要求的那样经常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了什么,现在当干部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等问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手中的权力凝聚着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广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树立正确权责观,要求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过程中必须做到“滥权必追责”。所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健全对滥用权力的追责制度,才能使权力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是对领导干部规范使用手中权力的基本要求。古人说;“治乱安危之所寄,诚在贪廉之人一用一舍之间耳”。领导干部能否做到秉公用权、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用权的监督,使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广大领导干部也要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要以如履薄冰的感觉掌权用权,始终坚持秉公用权,公正用权,以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心系百姓的公仆,党的好干部。(原载2017年1月23日《景德镇日报》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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