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城乡环境 大整治行动水平
全面提升城乡环境 大整治行动水平
冯 涛
当前,我市正在如火如荼进行城乡环境大整治,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城乡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们要在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中一鼓作气,补强“短板”,深入开展好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打好城市“双创”、“双修”的前哨站。
谋划长远规划。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发展工程,不仅与当代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还与下代人的发展紧密相连。故此,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一开始就要战略思维,从长远利益考虑,从总体上谋划布局未来发展,契合历史、文化、地情、资源等元素,作出科学长远发展规划,既能传承历史文脉,保留绿水青山,又能创新发展,绿色崛起。景德镇是有历史、有文化、有故事的地方,陶瓷销往世界,享誉全球,具有崇高的陶瓷历史、陶瓷技艺和陶瓷文化地位,在陶瓷界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过程中,要留住历史印迹,盘活用好资源,创新开发模式,促进景德镇绿色发展,为瓷都人增添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加强规范管理。城乡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很多领域、众多方面,既要整体着手,又要具体安排。作为相关部门对其所管理的范围,应加强指导、明确职责、规范标准、统一监管。比如说,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房管局等主管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明确物业公司管理权限和职责,对小区水电、道路、安保、绿化、卫生、停车位、宣传栏、公共空间、文化娱乐设施等方面作出标准式要求和规范,另外还要充分发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让各方面政策规范要求在小区业主们的大力推动和督促下能够得以逐一落实,保证小区有序、安全、美化、文明、和谐、宜居。
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城乡环境整治实效性,保障城乡环境整治长效性,关键要健全相关体制机制,推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和常态化的轨道。城乡环境要注重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城乡环境整治行动与里弄改造修缮、道路建设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等相结合,工作生活环境改善与市民村民素质提升相结合,不断巩固城乡环境整治成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我市城乡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设迫切需要,可从宣传教育引导、责任明确落实、管理标准规范、部门联动融合、资金投入管理、督查问责考核、技术创新驱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思考城乡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构建,保障城乡环境整治具有实效性和长效性,促进城乡环境整洁美丽、整齐有序、整治有力、和谐宜居,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载2017年6月19日《景德镇日报》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