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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效能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 王春梅

 

  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市县两级6000人的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对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争取到2024年,打造一批领先的营商环境单项指标,打响景德镇“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全市营商环境水平进入全国一流行列。


  冷静分析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第一,政务环境方面,主要是行政审批系统集成不够,比如企业在办理建筑项目行政审批方面存在联合审批平台操作复杂,线上申请表单较多,审批材料重复提交,审批周期长、费用高,农村土地规划难等;部分政府部门、服务大厅职责介绍及索引不清楚,不方便查找,办事环节过多,办事仍需来回跑等。第二,法治环境方面,还有不规范、不透明、不精准的现象,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的问题依然存在。第三,经营环境方面,企业融资、用工、用地、物流等经营成本相对较高,产业服务配套不够健全,惠企政策还存在企业不知晓、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第四,市场环境方面,民营企业在资质许可、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上受到不平等待遇、企业维权难等仍较普遍。第五,人文环境方面,地域中心城市地位不明显,经济相对落后、薪酬水平不高,既难以引进外地高素质人才,也难以引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的基础配套设施不能满足高层次人才的生产生活需要等。


  推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在制度保障上积极作为。目前市委、市政府已经构建了高规格的协调推进机制,组建了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实行市四套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四方组长”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指挥长”制,形成了“1+5+1”(1个指挥部,5个专项工作组,1个举报中心)工作格局,但更为重要的还是要构建市场主体说了算的评价机制。企业等服务对象全面参与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鼓励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进来,建立起客观、公正、科学的第三方评价体系和机制,以精准统一量化营商环境指数为切入点,以科学监测考评营商环境指数为动力,分步打造快速提高营商环境的指数大数据平台。


  在服务提升上积极作为。其一,突出数字赋能,优化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以大数据赋能为抓手,整合全市政务服务、公共事业、便民惠民等方面的办事服务,不断推动掌上政务服务,从“端菜点菜”向“智能推送”“非接触式”转变,满足企业、群众对办事服务便捷、高效、多元的需求。其二,强化队伍培训,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对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建立服务回访制度,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评价和量化考核,建立派驻人员激励机制,打造审批业务精湛、服务水平一流且相对稳定的窗口人员队伍。其三,集合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提升服务效能。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要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服务效能,需要充分激发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治理的积极性,涉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等诸多主体。要立足多元主体参与,实现市县区营商环境优化的协同治理,激发多元主体协同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提升服务效能。


  在公平公正上积极作为。从规则公平、执法公平和反垄断等角度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保证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首先,讲求政府诚信,信守招商承诺、服务承诺,对历史遗留问题和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尽快给予协调解决。增强政策的时效性和延续性,坚决避免朝令夕改。其次,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事前防范,定期公布审查结果,通过审查和动态的监督,保证公平竞争制度的有效性。再次,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清理。着力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还要防止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形式导致的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最后,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在亲清政商上积极作为。一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列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政商交往正面行为和负面行为,为政商交往标明底线红线。二是构建政商互动机制要求政府部门主动服务民营企业,鼓励企业及时反馈发展诉求。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的基础上,以容错免责机制激励政府官员担当作为,加强政商联系;以第三方发布的亲清健康指数为政企双方的交往提供外部监督与约束。三是建立商会对接制度、亲清家园制度等亲清载体,充当政商交往的服务平台,一方面利用其与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另一方面整合社会资源,助推企业进步,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实现亲清建设成效最优化。 (作者系市委党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