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浏览中共景德镇市委党校网站!
当前位置:中共景德镇市委党校 >> 校园文化 >> 浏览文章

以铁的纪律锻造党员干部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3日

以铁的纪律锻造党员干部


◆ 王春梅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进行战略部署。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使全面从严治党有了基本法规,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锻造党员干部。

  以铁的纪律锻造党员干部的信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断告诫全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共产党人唯有对马克思主义真正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才能“炼就共产党人的钢筋铁骨,铸牢坚守信仰的铜墙铁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的国家和人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信仰的光芒和力量。对党员干部来说,更是至关重要。不少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在受到党纪国法处理时,几乎都反省说,自己放松了学习,丧失了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党员干部要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以铁的纪律锻造党员干部的信念。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腐败堕落、步入歧途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一步步倒在各种诱惑面前,逐渐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只有严格依照党的纪律办事,依照国家的法律办事,才能坚守党员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才能始终牢记自己姓党,始终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人民,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以铁的纪律锻造党员干部的担当。担当代表着“谋其政、敬其业、竭其力”的履职尽责,也体现着“想百姓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高度责任感;代表着“知其难为而为之”的执着理想,也体现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和勇气。干部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手中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为国家、为人民服务是应尽之责;职务越高,责任越大,担子越重。党员干部要坚持在规矩划定的范围内担当负责,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能在贯彻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真正做到把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章和党纪的权威立起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原载2017年2月6日《景德镇日报》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