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 公众参与认识
□ 王春梅
清除垃圾,拆除违建;新增绿地,减少扬尘;完善公益设施,整饬市容村貌……经过三个月来的努力,我市的城乡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一些群众对城乡环境大整治仍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停留在应付政府动员的被动参与状态。为此,我市应该学习和借鉴海口、三亚经验,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城乡环境大整治的认识。
提高公众参与城乡环境大整治的认识,应建立宣传教育引导机制。除了现有的宣传渠道和形式以外,还应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彩铃、户外LED屏、公益宣传渠道以及全市各单位、街道、社区、村基层组织的板报、宣传栏作为舆论阵地,加强对群众宣传引导,不断加深群众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了解,促进市民群众由等、靠、怀疑、观望和“要我整治”向“我要整治”转变。积极鼓励群众用手机抓拍身边不文明现象,通过媒体曝光,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对监督不文明现象的群众进行鼓励,带动更多的市民重视环境整治,参与其中。
提高公众参与城乡环境大整治的认识,应大力倡导志愿者服务。据报道,三亚湾长长的海岸线上,活跃着一个被赞誉为“候鸟蓝”的群体。他们平均年龄达65岁,大多都已经头发花白,但每天坚持站在志愿服务一线,海边捡拾垃圾,纠正、劝阻不文明行为,发放宣传手册、号召每个人从自己做起……有了他们的辛勤付出,三亚湾一带文明秩序明显好转,地上的废纸、烟头少了,践踏绿地的行为消失了。不仅三亚,全国很多地方在整治环境中都发挥了志愿者的服务作用。我市可以成立环境卫生志愿服务组织,招募热心市民义务参与宣传监督,让志愿者走街串巷、进厂入园、下乡进村,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号召市民成为环境管理的主人,共同维护自己生活的环境。
提高公众参与城乡环境大整治的认识,应抓住重点对象,通过个人带动群体。环境大整治宣传应走进校园,引导大中小学生养成文明习惯。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参与“小手拉大手,我把文明观念带回家”活动,使大中小学生成为环境大整治的宣传员,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效果。同时,在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建立卫生评比制度、楼栋长责任制、文明家庭评比、“庭院三包”责任制等长效管理制度,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大整治。
提高公众参与城乡环境大整治的意识,应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充分用足《立法法》赋予设区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可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权限,针对我市急需整治的事项进行立法。以法的形式引导、保障城乡环境大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以守法意识提高公众城乡环境大整治的参与认识。(原载2017年5月15日《景德镇日报》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