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 刘琳琳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农村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短板弱项仍集中在农民农村。
一、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
尽管在决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伟大进程中,农民生活得到全方位、大幅度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效显著,但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和农村面貌相对落后的基本格局并没有根本改变。然而,实现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从人均可支配收入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偏高。2021年,我国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2.5。从公共资源分布上看,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基础设施领域的差距也十分明显。教育质量呈现出明显的城市好于县城、县城好于乡镇、乡镇好于村庄的分布趋势,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低于城镇,“重城轻乡”现象明显。
在新发展阶段,要持续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亟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激活农村主体、要素和市场,增强农民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和能力。尤为关键的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强化创新,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改革创新是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出路,只有通过改革创新才能破解乡村振兴中的深层次问题,从而为农村发展注入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
二、强化改革牵引赋能,破解农村体制机制壁垒
农村体制机制改革是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深化农村改革,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中农村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要针对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市场经济的观念和机制在农业农村中不断深化的新情况,在切实保障农民各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以改革为动力点,大力推进农业的组织和制度创新,破除城乡二元制度壁垒。
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的股份量化,完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健全相关交易制度和细则,推进交易平台联网一体化建设,有效促进各类农村产权有序流转和优化配置。二是优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按照“土地节约集约有增量、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机制和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推进农地经营规模化、农村居住社区化、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化、农民收入多元化。三是积极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把构建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农合联作为促进农民共建共享的有效平台,统筹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构建起“生产、功效、信用”三位一体有效运转的体制机制。
三、注重全要素投入与创新,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共同富裕就是要“人人享有、各得其所,不是少数人共享,一部分人共享”。这表明,共同富裕的对象覆盖了各族、各地区的各类人群。其中,农民农村是重点。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也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根本追求。要通过全要素投入与创新,让农民平等的参与到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由更多的农民共享。
一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遵循现代化规律,适应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变化,依靠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内涵式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按照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的原则,提高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二是积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单凭一家一户难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需要依靠组织管理和整体规划,积极探索创新集体经济的多种实践形式。如发展资源经济,开发集体土地和“四荒”资源,鼓励村集体通过招标出租、合股经营等形式变资源为资产;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村域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工程项目、物业等服务。三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深度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壮大农村经济新业态和新型经营主体,充分激发农民群众的创业热情和农村要素的创富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在农业农村的创新发展,加快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美丽产业发展,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通过富裕农民、扶持农民、提高农民,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作者系市委党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