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 陈晓华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公报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把党内民主提到事关党的生命的高度,这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更加重视党内民主的基础性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政党。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一切非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也是中国共产党强大领导力和战斗力的组织保证。中国共产党战斗力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民主集中制的执行状况。
只讲民主不讲集中,就难以形成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就会形成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这都是对民主集中制的肢解和割裂。有一段时期,党内存在讲集中多讲民主少或只讲集中不讲民主的情况,由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不足,结果形成了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等“四风”危害,造成了消极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的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了很好的贯彻。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保障,为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制度基础。六中全会公报提出了保障党内民主的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二是必须进行民主决策。“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的民主权利”。四是畅通民主渠道。“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五是保障党员的举报权,保障民主监督。“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习近平同志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的说明》中说:“ 我们党抓党的建设,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要不断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并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实践要求加以创新。”这表明六中全会公报提出的五条保障党内民主的措施,既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而制订的落实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同时也是依据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落实情况而作出的经验总结,更是为今后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指明了方向。
发扬民主,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充分有效的党内民主,这既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的内生机制,也是中国共产党永远走在时代前列,永远充当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属性。
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生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通过一系列党内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党内民主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党的生命一定会更加朝气蓬勃。(原载2016年11月28日《景德镇日报》三版)